Javascript 是一种由Netscape的LiveScript发展而来的原型化继承的基于对象的动态类型的区分大小写的客户端脚本语言,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服务器端语言,比如Perl,遗留的速度问题,为客户提供更流畅的浏览效果。当时服务端需要对数据进行验证,由于网络速度相当缓慢,只有28.8kbps,验证步骤浪费的时间太多。于是Netscape的浏览器Navigator加入了Javascript,提供了数据验证的基本功能,js的作用也主要在实现网页的一些特效,css难以实现的特效,通常和Jquery,Ajax,联合使用.
JavaScript是一种基于对象和事件驱动并具有相对安全性的客户端脚本语言。同时也是一种广泛用于客户端Web开发的脚本语言,常用来给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子集)网页添加动态功能,比如响应用户的各种操作。它最初由网景公司(Netscape)的Brendan Eich设计,是一种动态、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JavaScript是Sun公司(已被oracle收购)的注册商标。Ecma国际以JavaScript为基础制定了ECMAScript标准。JavaScript也可以用于其他场合,如服务器端编程。完整的JavaScript实现包含三个部分:ECMAScript,文档对象模型,浏览器对象模型。